18年前女子在服装店被害 口中一块皮肤组织成破案关键

18年前,33岁女子肖某在自己经营的服装店内被男子章某杀害。当年肖某遇害后,警方曾从肖某口中提取到一块皮肤软组织,这也成为了日后警方破案的关键。事发多年后,今年4月,章某在安徽宣城被警方抓获。

案件审理前,检察机关给出判处死刑的量刑建议。12月30日,红星新闻记者从肖某的家属处了解到,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一审判决,章某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对此,肖某家人表示,会争取检察机关抗诉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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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某生前照 受访者供图

因退货发生争执

男子春节前在服装店杀害33岁女子

12月30日,肖某的妹妹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案发于2007年,当时姐姐33岁。“姐姐比我大十多岁,当时我们从老家来到北京发展,姐姐大学毕业后,除了在单位上班,还给我出钱开了一家小服装门店,平时她不忙的时候也会来看店。”

据公诉机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指控,案发当天,即2007年2月15日,章某到肖某的服装店内提出退换衣服,遭拒绝,进而发生口角,章某持尖刀扎刺肖某颈部后逃离。近一周后的2月21日,肖某被发现在该服装店内死亡。经鉴定,肖某是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肖某妹妹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事发那天是腊月二十八,很快就要过春节了,她提前回了安徽阜阳老家。“春节期间我给姐姐打电话一直没打通,那段时间她正在处理家庭矛盾,我以为她一直在忙,也没顾上。”几天后,肖某妹妹感觉事情不对,才赶紧返回北京找姐姐。

肖某妹妹说,当她返回北京来到服装店后,发现姐姐趴在试衣间内,浑身冰冷没有反应。“我打110报了警,并给120打电话,医生来了后说我姐已死亡。”

据公安部门出具的现场勘验检查笔录显示,在肖某的左侧颈部,插有一把白色塑料手柄单刃尖刀,刀刃部从右侧颈部贯穿。

一块皮肤软组织成破案关键

18年后锁定凶手并将其逮捕

案发时,肖某已经有一儿一女两个孩子,儿子才刚出生几个月。

“我的父母现在还健在,姐姐当年突然被害,成了我们一家人的心病。”肖某妹妹告诉红星新闻记者。

多年来,警方一直没有放弃对案件的侦破,一审判决书显示,警方曾在2007年、2020年及今年年初,多次将案发时在肖某嘴里发现的一块皮肤软组织送检。

一审判决书显示,今年4月16日,公安机关从肖某口中提取的皮肤软组织里检出章某的DNA分型,从而确定章某作案嫌疑。今年4月18日,章某被拘传到案,次日被刑事拘留,5月26日被逮捕。

肖某妹妹称,案发后警方一直没有放弃,“他们经常联系我们说明案件进度,这次据说比对了数千人的DNA信息,最终确定是章某,我们非常感谢警方的坚持。”

今年9月,公诉机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向审理此案的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给出了量刑建议书,建议以故意杀人罪追究章某刑事责任,建议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落网时凶手在一家金属制品公司任职

法庭上辩称“正当防卫”未被采纳

一审判决书显示,案发后逃亡18年的章某出生于1979年,被捕前在安徽的一家金属制品公司任职。

判决书还载明了章某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及在法庭上的当庭供述,事发时店内只有他和肖某两人。而两份供述则存在着一些差异。

在公安机关供述时,章某表示,事发前他因为退换衣服和肖某产生了互骂、推搡和扭打,“我一时冲动就拿起刀”,“我右手持刀扎了她右侧脖子,忘记扎了一刀还是两刀了,扎完之后她就倒地了,脖子一直在流血。”

而在法庭的当庭供述中,章某则表示:“我是正当防卫,公诉机关死刑的量刑建议过重”。章某供述称,“当时不知道店主从什么地方拿出一把水果刀,她冲我刺过来我上去抢刀”,“她冲上来用拳头打我,我阻挡,因为她攻击我的头,我眼睛一闭头一歪手一抬,不知道刀怎么就扎到她脖子左边,扎了一下,她倒地了,刀在脖子上。”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章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法院称,根据在案尸体检验鉴定书等证据,章某针对被害人颈部这一关键部位实施扎刺造成贯通伤,可见扎刺力度之大,追求被害人死亡结果意志之坚决,与章某当庭所辩解的作案方式明显不符,故其所提“正当防卫”的辩解及辩护人所提本案应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的辩护意见与在案证据不符,法院不予采信。

在该案量刑上,法院认为,章某虽当庭将自己的行为辩解为“正当防卫”,否认犯罪的主观故意,但就持刀扎刺被害人颈部一节的基本事实未予否认,故对其如实供述这一情节予以认定。

一审被判死缓并限制减刑

被害人家属发声

一审法院在判决书中写道,章某临近春节在服装店这一公共场所实施杀人行为致一人死亡,作案后潜逃十余年,2024年公安机关抽取章某血样排查线索时,其仍未及时悔悟主动投案,到案前期仍拒不供述犯罪行为,其被捕前有工作和家庭,具备一定经济条件,却未对被害人家属进行合理赔偿,毫无悔过之意,犯罪情节恶劣,犯罪后果严重,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大。

法院认为,此案虽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之前,但被告人章某所犯故意杀人罪的罪行极其严重,根据修正前《刑法》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不能体现罪刑相适应原则,根据修正后《刑法》判处其死刑缓期执行同时决定限制减刑,可以罚当其罪,故对其适用限制减刑。

12月26日,一审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章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外,对被告人章某限制减刑。

“我们家属还是希望能够争取到检察机关抗诉的机会,案发后他拉上服装店的门,让我姐姐失去了被人发现获救的机会,他还逃了18年,中间完全可以选择自首,但是都没有,这在我们家属心里是无法原谅的。”肖某妹妹表示。

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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