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告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樊屹秋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樊屹秋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樊屹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樊屹秋先生任职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樊屹秋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