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健集团: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5-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2025年4月18日,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叶旺春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叶旺春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叶旺春先生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叶旺春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叶旺春先生仍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叶旺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叶旺春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叶旺春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风险防控、公司

治理、未来发展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刘恒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刘恒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恒先生 1964年出生,博士研究生。1988年毕业于中南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1998年毕业于中山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刘恒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刘恒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刘恒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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