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兼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韩春梅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韩春梅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韩春梅女士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韩春梅女士原定任期为2022年12月7日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春梅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5万股,通过惠安众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7.25万股。解除上述职务后,韩春梅女士所持股份仍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将继续履行相关承诺,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特此公告。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