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裁李建勇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建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及子公司担任的一切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李建勇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建勇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李建勇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建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273,252股,其中90,000股为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照《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其持有的90,000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辞职生效后,李建勇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李建勇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裁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李建勇先生任职期间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对李建勇先生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