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朝鲁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书,朝鲁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朝鲁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朝鲁先生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
朝鲁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朝鲁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五年四月十八日